1、保密作业的组织领导。要点是:党政领导是否结合事务作业把保密作业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否确认有领导同志负责保密作业;保密作业是否每年有计划,有查看,有总结;是否依据保密作业任务的需要设置保密作业组织或指定专门人员办理保密作业;是否在主管或指导本系统的保密作业方面做了实际作业;保密作业组织和保密作业人员是否明确责任任务并发挥了效果。
2、领导干部的保密作业。要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严厉遵守保密规则和保密纪律;是否了解自已主管的事务作业方面的保密状况,在领导事务作业时是否对保密作业提出要求;能否自觉接受保密查看和监督;作业设备、环境是否具有保密条件。
3、保密规章准则建设。要点:是否依法确认了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规模;拟定的保密规章准则是否契合本机关、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具有可操作性。
4、保密宣扬教育。要点是:保密宣扬教育是否有计划和有执行的办法;是否与事务作业紧密联系;是否针对不同特色的涉密人员分层次、有要点的进行;经过保密宣扬教育,有关人员对保密法规的了解程度和在从事事务作业中应用的才能。
5、保密要害部分(部位)。要点:岗位责任制是否执行;是否结合事务作业中触及国秘密的各个环节拟定和执行了详细的保密准则和防范办法;保密要害部分(部位)作业人员的装备是否契合保密要求;保密要害部分(部位)所在环境是否具有相应的保密条件,是否有必要的保密设备。
6、国秘密文件、材料和其他物品的办理。要点是:国秘密文件、材料和其他物品是否依据国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规模的规则确认密级,依照有关规则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在制造、收发、传递、使用、仿制、摘抄、保存和毁掉各个环节的办理上是否有严厉的手续和保密保障;经管国秘密人员的装备是否契合有关规则的要求。
7、严重活动和项目保密作业。要点是:对触及国秘密或涉外的严重活动、项目是否拟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保密规则;是否确认有领导同志负责保密作业;是否指定专门组织或人员详细施行专项保密规则,并负责有关宣扬和对外沟通方面的保密查看;有关人员关于如何处理触及保密的事项是否达到了应知、应会。
8、保密技能防范办法。要点是: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作业自动化系统是否契合保密要求,是否拟定有严厉的办理准则并指定专门组织或人员负责办理,是否采纳了必要的保密技能防范办法。
9、泄密查办作业。要点是:对本机关、单位发生的泄密事件是否按规则及时报告、查办和采纳可能采纳的补救办法;对发生泄密事件的原因是否仔细分析,总结教训,并采纳实际办法堵塞了泄密缝隙。
10、保密查看作业。要点是:保密查看是否有计划和有执行的办法;对所属触及国秘密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保密法规、准则的状况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查看;对保密作业部分和上级机关查看本机关、单位保密作业后提出的改善意见和要求,是否仔细研究和采纳了整改办法。